2008年1月1日 星期二

府城福安溪厝邊頭尾兮故事(十):過去,現在,未來--台南地方法院


二級古蹟台南地方法院

台灣歷代司法體制之變遷
法院,依據維基百科全書的定義是,現代國家中職掌審判、解決爭議、解釋法律及執行司法權的機關;負責審理人與人、人與政府或政府各部門之間的爭議,並做出判決。以此定義看來,法院乃是一個追求公平正義的場所。

台灣自清代後的百餘年來,歷經數次不同政權統治,司法制度也隨之多元。

十七世紀以前,台灣島上的原住民依著自己部落的規範,過著自治的生活;十七世紀後,荷蘭人於大員築熱蘭遮城(今台南安平古堡)作為殖民與貿易的據點,形成以「商人治國」的荷蘭政權;西元1661年,鄭成功自荷蘭人手中奪取台灣後,即實行傳統中國的政治制度,但有些制度仍承襲於荷蘭人;清代以後,台灣正式被納入傳統中國的帝國體制,清代的律法進入台灣長達百餘年。

甲午戰爭後,台灣割讓給日本,日本人開始引進近代西方法律制度,將傳統中國律法一一廢除,因此台灣現代司法制度及各級法院之起源,實肇始於日治時期。二次大戰結束,國民政府接收台灣後,起初承接原有日治時期的模式,爾後的五十餘年,台灣島歷經多次的司法制度變革,包括戒嚴、解嚴等。

從台灣這段司法百年變遷史中可見,司法制度現代化始於日據時期。日本政府統治台灣初期,從北至南設置多所地方法院,初期設置的法院因政治經濟尚未穩定,其營建主求快速,建築風格分為兩種模式,其一以木造或磚造的洋風建築,其二選擇清代留下的建築直接作為法庭;待日本政府完全掌控台灣政局後,開始一批批建造大型的法院建物,頗具特色。

二次大戰結束後,台灣改由國民政府統治,各地地方法院大多重建。有些地方法院保留的是日治的建築,而目前保有大型法院最具代表性的建築當屬台南地方法院。



原台南地方法院東側門口。



百年台南地方法院三遷
台南地方法院現今位址在台南市健康路三段上,屬於第三代台南地方法院,竣工於民國89年10月,其外觀高聳而莊嚴,整體造型以極簡風格示人,非常現代化;而過去同樣名為台南地方法院的建物,如今仍屹立在府城的一角(府前路與永福路口),與現在的第三代法院樣貌截然不同。

第一代台南地方法院設立於明治二十八年(清光緒二十一年,西元1895年),當時日本政府徵收清代的萬壽宮與安平縣學文廟作為第一代台南地方法院臨時處所,行使司法權,後漸感空間不敷使用,乃於明治34年(西元1901年)計畫遷建,最後擇地於與當時台南監獄相鄰的「馬兵營舊址」(今位於府前路一段307號)作為新地方法院建地,為第二代地方法院。(清代的萬壽宮,原為清代歲時慶賀、遙拜皇帝及迎接詔書之場所,位於今台南地方法院院長官邸,府前路東門圓環一帶)

馬兵營舊址位在古代寧南坊,約在今台南市永福路一段以東、南門路以西、府前路一段以南及樹林街二段以北一帶,鄭成功時期的軍隊曾駐紮於此,故名為馬兵營。此處也是府城有名的史學家連橫(連雅堂)的故居,連家於清代康熙年間,從福建省來台居住於寧南坊馬兵營境內。連橫中年親作之「台南古蹟志」曾寫到:「在寧南坊,為鄭氏駐師之地,古木寒泉,境殊岑寂。自我始祖卜居於此,迨余已七世矣。」

綜上所述,此基地作為馬兵營之用為明鄭時期,後於清朝時期轉為居住區,基地北側蜿蜒的街道則曾被命名為「馬兵營街」。



第二代法院原為「馬兵營舊址」。


日本政府徵收馬兵營舊址興建台南地方法院,負責此計劃案的建築師為森山松之助;他是台灣日治時期最重要的官署設計建築師,於西元1897年(明治30年)畢業於東京帝國大學造家學科;1910年代,參與很多公共建築設計,作品風格主要為嚴謹對稱之二樓以上官署,但由他設計的台南地方法院卻不同以往風格,改採圓頂與高塔的高低不對稱處理,主要空間只有一樓,因此第二代台南地方法院建物是這位建築師在台灣最具代表性的作品。

西元1915年(大正四年),日治時期最大的司法審案之一的西來庵事件,在此審判余清芳,造成轟動,也使台南地方法院聲名大噪。



1907年(明治40年),台南及安平市街圖,作者重繪。圖片提供/台南市文化資產保護協會


西來庵事件,圖片提供/財團法人台南市文化基金會。


光復後,台南地方法院由國民政府接收,歷經多次翻修及增建,其西側的高塔於民國五十年代因龜裂被鑑定為危險建築而拆除。民國七十年代,司法院欲將二代台南地方法院拆除重建,並於民國79年辦理公開競圖,此舉引發全國建築界與文化界之震驚,發起一連串搶救行動,持續近三個月,內政部終於在民國80年4月2日召開「全國古蹟會議」,將台南地方法院正式列為第二級古蹟,成為台灣第一批被正式列級之日治時期建築。

列為二級古蹟後,台南地方法院因建築本體老舊幾經修復,另進行考古調查(由曾國恩建築師事務所負責),探查此地古代馬兵營舊址及該地地質鑽探,意外發現地方法院中庭內有一處古井遺跡,此古井疑為明鄭時期兵馬營遺跡。

依據連雅堂於「台南古蹟志」之記載:「……是處有一井,泉甘而洌,亦鄭氏所鑿。」足顯日本人擇此地建造二代台南地方法院,未將此井填平移除,反而予以保留,由此可見日本人對於古物保存的謹慎態度。



地質鑽探孔位及試掘坑位置暨深度圖,翻攝自/二級古蹟原「台南地方法院」調查報告書,曾國恩建築師事務所。


除了發現古井遺跡,還有灰坑遺跡及疑似溝渠遺跡等;在灰坑遺跡中出土的文化遺物包括硬陶、瓷片、鐵器、玻璃及貝類等,可惜相關史料闕如,未能確認遺物的年代。

另外,地質勘查疑似發現的溝渠遺跡,出現於地表下約190公分,為一長條狀淺凹坑,深不及10公分,灰色沙土,沙質較細,土質純淨,未見文化遺物,可能為福安坑溪舊河道流經之處。

福安坑溪
二代地方法院建物所在地雖與筆者住家相去不遠,但因當時法院門禁森嚴,筆者對此處的記憶與情感不及住家前面的成功溪熟悉親切;對地方法院的兒時記憶莫過於每次大雨過後,與玩伴一起到法院附近那個堆滿漂流物的大水溝(今南幹線,古福安坑溪流經處)「撈寶物」;與玩伴一人佔據一角,打撈水溝中的破銅爛鐵,越多越好,再轉賣給古物商,換取小錢或是麥芽糖。

印象深刻的不只是那黏牙的麥芽糖甜味,還有每次撿拾破銅爛鐵後殘留在指縫中的污泥氣味。指縫中的污泥又黑又髒,即使將指甲剪去,經過兩三天,污泥的氣味依舊。這個令人難以忘懷的大水溝,後來得知竟是府城城內兩大溪流(德慶溪與福安坑溪)之一「福安坑溪」。這條溪恰好流經筆者店家後方,或許是從小到大的陪伴,讓筆者開始對福安坑溪深入研究。

早年台南府城是丘陵地形,溪流密集貫穿整個赤崁地區,數量之多冠於全台灣,雖然地形地貌已不復見,不過依目前台南市區高低不平的地形研判,仍可以大略找出當年福安坑溪的模樣。清代古書中簡略載有福安坑溪的發源地與河道走向:

乾隆17年(西元1752年)王必昌之「重修台灣縣志」卷二山水志溪港潭陂目:「……福安坑源出小南門內,經寧南坊府文廟前,西流至塗墼埕(註一)入臺江。」

嘉慶12年(西元1807年)謝金鑾之「續修台灣縣志」卷一地志山水目:「……福安坑:源出於小南門內,經寧南坊府學宮前,西流至塗墼埕,入於臺江。」



大南門城邊可見溪水,翻攝自/府城今昔。


道光十年(西元1830年)之「台灣采訪冊」疆域山水目,對於福安坑溪也有類似上述兩本古書的描述:「……福安坑源出於小南門內寧南坊府學前,西流至塗墼埕,出小西門外,注於臺江(此郡城內之左分水也)。」

從以上古書的描述,可以推測福安坑溪源頭應在小南門城一帶,該門城位於今開山路與樹林街交叉處,城垣偏西南走向到台南大學前轉西經過台南女中宿舍內南側,過南門路與大南門城連接。日本統治台灣初期,毀城夷郭,以洞開道路,不少建於清代的台南城垣迅速消失,小南門與大南門之間的城郭,如今僅剩一處目前位於台南女中的外牆(台灣府城城垣南門段殘蹟,列為三級古蹟)。

日本政府當時為了都市現代化,除了將百年歷史的府城城牆一一毀掉,也進行全台南市區改正,至此府城的地勢悉遭破壞,許多天然溪流之面貌,如今已不復見,福安坑溪河道也在當時受到破壞。



興建地方法院而將福安坑溪北移並取直成大水道。圖片提供/財團法人台南市文化基金會


日本政府為興建南門小學(今建興國中前身)以及二代地方法院,特將流經此處的福安坑溪河道截彎取直,以利排水,並且將河道往北移至府前路上。從老照片可見當時改道至府前路上的福安坑溪已經被整治成一條大水溝,在地方法院前方還設有橋道以便通行,而其他民宅則在家門前自行搭設木板便橋,形成有趣的畫面。

福安坑溪的河道大致走向為:在清代小南門城附近發源後,西向順著地形流經台南女中校園,經建業街南邊巷道流經南門路西側的「假日花市」,轉折北流在自來水公司後,再轉西流經今建興國中校園,穿越忠義路至台南地方法院舊建築前斜南,一路向西行經過舊台南監獄宿舍一帶,繞過下太子昆沙宮(註二),經西門路在保安路南側巷道,往西流至水門口後注入古代台江內海。

保安路,過去稱為「大溝頂」,大溝指的就是福安坑溪,因為道路在溪的上方,故稱大溝頂。這一帶為舊保安市場所在地,狹窄的保安路聚集許多攤販,筆者過去因賣水果之故常至舊保安市場一帶向攤販收帳,而筆者的岳父當時也在舊保安市場賣豬肉(台語稱為「肉砧」)。附帶一提,舊台南監獄宿舍一帶的地勢越向西行地勢越低,監獄日式宿舍與光復後所建的民宅交接處可見到古福安坑溪河堤遺跡,長約50公尺,河堤所用的部份建材疑似為古代以蚵灰窯製成的石塊,是清代福安坑溪現僅存一段河堤遺跡,是否有保存的價值,請有關單位評估。

光復後,隨著都市的發展,河道漸漸隱沒入馬路之下,路上只見一個個的水溝蓋,目前欲見福安坑溪河道可至台南基督教浸信會南邊的矮牆,後方有一條大水溝,古福安坑溪溪水曾流經此大水溝,如今溝內的水已非清澈的天然溪水,而是家庭廢水。福安坑溪的名字也逐漸被忘記,取而代之的是:南排水幹線,簡稱南幹線。

古代,府城陸上交通尚未發達,再者台灣地屬海島,水路成為重要的運輸道路,所以經過的地方多是繁榮之處,然而隨著陸上交通的發達與都市現代化,水路喪失原有的重要性,埋深於道路之下,不見天日,今昔相比,令人慨歎。

福安坑溪上的「磚仔橋」
翻閱嘉慶年間府城城池圖,在福安坑溪河道上可見一座小橋,筆者依據相關史料推測,古地圖上的小橋極有可能為古書記載的「磚仔橋」。「台灣府志」記載「磚仔橋」的位置在古西定坊與鳳山線的交界處,為紅毛人(荷蘭人)所建。「續修台灣縣志」卷一「地志」<橋渡>篇中也記錄:「磚仔橋在西定下坊,初紅毛時用厚磚和蜃灰砌成,其堅如石,洪水沖塌,舊蹟猶存。今久未修葺,淋雨之時,流潦汗漫,民舖木板以濟。」



筆者測量河堤遺跡長度。


河堤疑似為古代蚵灰窯製成的土堤。


然而,城池圖未註明磚仔橋確切的位置,但依上述考古馬兵營的地質鑽探,溝渠遺跡疑似為福安坑溪舊河道流經處,其正確地點在今永福路一段241巷及275巷之間巷口路上。巧合的是,永福路一段257巷以北至永福路二段54巷口止(總趕宮一帶),古街名即為「磚仔橋街」,其街名係形成於嘉慶年間,但於道光年間為了文雅起見,改名為「莊雅橋街」,至於磚仔橋毀於何時,尚未有相關史料證實。

研究考古多年的林孝璋表示,永福路一段275巷口一帶,以往主要是台南監獄及地方法院宿舍,但隨著這些建物的遷移,目前大多已經無人居住;另,這巷口一帶的某處民宅曾發現一座石獅,疑似為古磚仔橋橋墩的遺跡,但10年前搬家後已不復見;所以尋找古代磚仔橋位置的考古工作,是否也會隨著此處的開發而被人遺忘,令人憂心。



城池圖,靠近小西門的小橋,疑似磚仔橋。翻攝自/府城今昔。



催生司法博物館‧築夢台南市立美術館
二代台南地方法院,從日治時期的創建到審理大小司法案件,走過風光歲月,直至今日卸下主持公平正義的重責,成為重要的歷史古蹟。當時文史人士為了將此處列為古蹟而四處請命,今積極為台灣司法博物館催生。

以台南地方法院的歷史地位,若要作為台灣司法博物館,當之無愧;惟有消息指出,台灣司法博物館可能會選擇監察院作為建造基地;筆者世居台南地方法院附近,以一個台南市民的角度看待,若它無法成為台灣第一座司法博物館,確實遺憾。



民國四十年地方法院同仁攝於東側門口前,右8為院長廖嵃,右9為檢察長謝仲棠。圖片提供/林孝璋


其實,有百年歷史的台南地方法院,就像一個白髮蒼蒼的退伍老兵,以緩慢卻富情感的姿態向眾人述說精彩的老故事;透過合宜的博物館經營方式,重新形塑,展示屬於台南在地的司法文物及歷史,也讓遊客來到這裡不會感到生硬嚴肅,反而能以不同的角度更親近台灣的司法歷史。



以台南地方法院的歷史地位,作為台灣司法博物館,當之無愧。


除了可將地方法院作為司法博物館,法院後方的宿舍區也應善加利用,台南市立美術館是可思考的方向,因為府城已有國家文學館及甫落成的國家台灣歷史博物館(位於安南區),似乎少了一座美術館。

府城建城近三百年,人才輩出,在地的藝術家作品甚多,卻缺乏一個場所收藏。若能將法院後方的宿舍及西側的刑務所宿舍群(今為公園用地)一帶規劃為台南市立美術館,除了收藏在地藝術家作品,也讓市民更了解本土藝術創作的蓬勃生命力。

此外,這個夢想中的台南市立美術館的設備應當結合數位科技,蒐羅世界各地藝術品,將許多無法親眼可見的國外藝術品,利用數位化典藏方式欣賞,培養市民的美學素養。

許多先進國家積極打造博物館,甚至以部份稅收投入經營,不僅要給予本國人民精神食糧,更重要的是,創造可觀的觀光旅遊經濟價值,所謂美學經濟,於焉誕生。在過去,許多大型博物館無法光靠門票收入維持博物館基本運作,甚至有些知名博物館還免收門票,經營更顯不易。

《博物館的美學經濟》一書作者劉惠媛指出:「博物館是一流的事業,卻從來就不是一門好生意。」我們不禁思考一個問題:「為甚麼我們需要博物館?」劉惠媛認為,博物館清楚標示著一個國家、城市與文化的獨特性與優越性,各式各樣的博物館是城市的最佳歷史代言人;也因此,目前許多國家清楚定位博物館的價值,他們認為博物館本身不會賺錢,但是博物館本身的品牌效應而帶來的國際知名度和觀光收益卻是非常值得期待的。
筆者是一名商人,著眼的不只是提昇市民生活品質,也希望這裡的經濟蓬勃發展,因此,這新興的美學經濟值得相關單位深思,期盼藉由打造府城的司法博物館及市立美術館,由點、線、面串聯成都市博物館,創造更多的藝文空間及商業契機,相信台南府城也可以是一流的美麗老城市。







註一:塗墼埕,今二代地方法院,電力公司,台南監獄舊址及小西里一帶。
註二:昆沙宮約建於明永曆年間(1647~1683),主祀俗稱太子爺的中壇元帥,原廟最初建於前清軍裝局前(應是現今大億麗緻酒店處),嘉慶十五年(1810)重修,光緒廿三年(1897)日本政府籌建監獄宿舍,徵收廟址,故被迫遷到現址(中西區府前路一段三五九巷二號)。又以昆沙宮位於府城南邊,府城居民習慣稱其為「下太子」,以區別位於北邊的「頂太子」沙陶宮。



參考文獻:
1.百年司法【司法,歷史的人文對話】,司法院出版,2006年12月。
2.台南市第二級古蹟「台南地方法院」調查研就與修護計畫,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
負責執行,1996年4月。
3.第二級古蹟原「台南地方法院」局部解體調查工作報告書,曾國恩建築師事物所負責
執行,2005年10月。
4.府城叢談「府城文獻研究1」,范勝雄著。
5.府城講古「話古台南福安溪」,郭榮著。
6.博物館的經濟美學,劉惠媛著,原點出版,2007年5月。








文‧圖/李文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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