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日 星期六

倩鬼提藥單

解說: 倩,雇用、請託之意。提藥單,拿著藥方去抓藥來治病。比喻因用人不當或找錯對象而自招其禍。

畫蛇添足:
這是一個台灣民間頗具黑色幽默的妙喻。誠如法國學者米歇.傅科所言,社會中的「瘋子」是由自認為正常的「人」所界定和賦予的,瘋子不一定知道或認為自己是瘋子;相應的「鬼」也是由自認為是「人」的人所界定和賦予的,「鬼」不一定知道或認為自己是鬼,可能也搞不清楚自己是不是真的存在,為什麼四處閒逛都不會被車子撞到,為什麼到球場看職棒不用買票。相對於「神」的正面意象,「鬼」被賦予的是陰森邪惡,可以幹出逾越人性和經驗法則的壞事。我們可以簡單的劃分,將大家普遍認知的事物歸納於「普同價值」,此一層面在社會人際之間能被互相理解、接受或協商,無須費力去解釋。其次,如果只有少數人或特定族群可以認同、理解的事物,通常我們會歸納於小眾文化,只要不至於危害大眾仍可涵蓋於對多元文化事務的尊重和包容,沒什麼大不了的。然而一旦逸出上述範疇,讓絕大多數的人無法接受,且足以引起驚慌或產生損害和明顯的負面效應,那麼我們就會巧借鬼的意象將此另行歸類了。

且借例句說明,我們請人幫忙抓藥來治病,被請託的人如果嫻熟醫理看出病情所需,超脫人性自掏腰包購買更有療效的藥材回來,那麼我們可以用神或貴人來讚賞他;如果他只是照章行事,或者拖拖拉拉馬虎一點使病情加重,或者想賺點價差而買次級品,或者基於私怨偷偷在藥材裡吐口水,這些尚涵蓋於人性的張力,還在可以理解的範圍──能不能忍受,要不要還以顏色則是另一回事。可是如果不知什麼原因,或者只是一時心血來潮,暗中在藥材裡加入氰化物,然後不動聲色的看著你煎煮,看著你喝下去,那麼我們就可以明確的將此一行為歸納於鬼的範圍了。

其實鬼對大多數人來說是想像的產物,一般人終其一生都難得遇見一個鬼,或者二分之一個,或四分之一。要探究鬼長什麼樣子,多半是由靈異節目的主持人口中揣摩得知,而主持人通常則反過來綜合觀眾的想像,或收視率來決定該集出場的鬼的形貌和法力,怕貓還是怕大蒜,或童子尿。參與討論的來賓則會加以補充證實,或者盡量修正到符合主持人的意思,再依據該鬼的類型和特質,進一步分析其能量指數和邪惡程度,協助提供各式可以召喚或驅逐的相關商品讓觀眾選購。

因為很難遇到真的鬼,所以現實中若真要請託鬼作什麼事的話,仍有相當高的困難度,不像招呼計程車或插卡提款那麼簡單,通常必須是受過專業訓練,懂得施放符咒和經過開壇作法的儀式才能溝通和召喚,包括必須在特定的時辰、地點和天氣加以配合,而且不能保證每一次都會成功。據說有些道行不夠的人在作法糕餅被偷吃掉了都還不知道。

我們常在電影或連續劇裡面看到作法的場景,道士拿著搖鈴,用七星劍刺穿符令唸唸有詞的開壇作法。傾俄間,烏雲密佈,狂風大作飛砂走石,如果道士或員外的鬍鬚沒有黏好的話都可能被刮下來,接著鬼就出現了,漂浮於虛實之間,場面總是十分懾人。

當然大家都知道這是電影的特效,借助於科技聲光道具來強調作法過程所產生的超自然現象和威力。因為電影情節只是依據劇本模擬表演娛樂觀眾,在拍攝時並沒有真正的作法,所以才需要加入特效輔助。電影劇本之所以如此編排並非憑空瞎掰,是有其根據的,在真實的世界裡是有蛛絲馬跡可循的,有些功力高強的法師在作法時,威力甚至超過虛擬的情況,足以讓全國民眾陷入了不知所措的境地。

那些功力高強的法師掌握了法的精髓,通曉超自然力學的原理和奧妙,通常深藏不露,其中較為一般民眾熟悉的是潛伏於立法院和司法機構裡的高手,他們總會伺機測試作法的威力而自得其樂。例如說,他們會在莊嚴崇高的立法院裡,突然祭出一張符令,唸了裡面要通過什麼法案之類的強力咒語,現場馬上可以看到水杯、文件、皮鞋全部都飛起來,連栓鎖在桌上的麥克風都會被連根拔起來,整個場面陷入瘋狂混亂,如果需要獻上牲禮的話,甚至有人會被壓制在地上或敲破腦袋掛彩以便祭旗,遠比飛砂走石更為悚動。看到此一現象,不用說,我們就知道有人作法成功了。

又例如在高高聳立彷若神殿的司法機構裡,有人突然實驗性的祭出超現實的判決符令,諸如敕令云云:不得隨便幫助玻璃娃娃,凡夫認知的情色實非情色,騷擾實非騷擾,或者援引的文獻追溯到鐘鼎文記載,或某個皇帝的支薪方式或理財觀念,或者依據勞資法來裁決「走路工」,為坐遊覽車的「勞工」爭取合理時薪等等之類,足以顛覆常態認知的強力咒語,威力更是驚人,就像把鈉投入水裡一樣,從南到北,從菜市場到辦公室,三萬多平方公里的地面馬上沸騰起來,喧嘩不已,讓人不禁聯想到一些地震或森林大火是不是也因此而引發的。如此,我們也會感應到有人自得其樂的作法成功了。

唯一令人較為疑惑的是,我們通常祈求國泰民安,希望可以過太平一點的日子,誰也不想「倩鬼提藥單」,可是為什麼仍有人樂此不疲的作法召喚呢?是隱藏在人性深處的黑暗力量嗎?







文/阿昆和他老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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