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日 星期六

文化參與

閒散的午後,不經意的在報紙一角,發現一則文化局舉辦的小小圖書比賽,是要以故事繪本的方式介紹家鄉的景點、人文。原本我懶散的不予理會,但馬上又感到羞愧,本身是文化工作者,對文化局舉辦的活動都可以如此冷漠,更遑論其他,也就更無法表裡合一的要週遭的人多多親近文化了。所以我決定鼓勵小朋友參加。

在課堂上,要小朋友分享旅遊經驗,選了兩位符合題材要件的,當然除了內容外,也要看是否說得興高采烈、比手畫腳,因為這表示感受深刻,腦子裡滿滿的畫面,當然就最能畫出好的故事畫。而我只要從小朋友說故事時的表情,幫忙分格,並就故事中所提及的景點、文化背景加以介紹,讓小朋友從事創作的過程中,更加認識自己的故鄉,我想這也是文化局舉辦圖書徵畫的宗旨。

一開始當然要先定好故事大綱,想好構圖,再來就必須想出各式各樣表達的方式。不侷限於「塗」「畫」。像我們就用鋁箔紙當襯底,製造出廟宇的金碧輝煌;花布當山坡;毛線變白雲……我發現,小朋友自一開始的故事分享,就從回憶中抓回快樂的情緒,製作圖書的過程,更是觸類旁通,互相激發出許許多多的創意點子。我的工作就是幫忙「取」「捨」並加以整理罷了。在完成的當下,我已決定,不論作品受評審老師青睞否,我都要好好犒賞他們一番。

交件後,我和小朋友都忘了此事。一來,我告訴她們盡力就好,藝術本來就是主觀的,無論如何,至少我們參與了文化活動,且過程是愉悅的,在我心裡,他們都是第一名。二來,我也給了獎勵,帶她們安平一日遊,賞古蹟、品嘗小吃,不亦樂乎!但是,就在幾週之後,我們便收到文化局捎來的喜訊,全得獎了!親子組——第二名(第一名從缺);國小初小組——第一名。哇!意外的喜訊令我們興奮不已,緊緊抱在一起。雖說志在參加不在得獎,但好成績讓愉悅再次衝上高峰。正在快樂的當頭,年僅四歲的得獎者說︰「奇怪!我們這組為什麼沒有第一名?」我費了好大的勁,努力的要說個明白,只是不知他聽懂了沒?

其實文化參與並不難,更不用怕自己不懂,聽演講、看畫展、交換舊書……等等。一次的參與有一次的心靈悸動,縱使只是小小的感動,在現今疏離的人際關係裡,都是一件好事。如果再從開源節流的觀點,那就更不在話下的節省了。因為有太多太多的活動都是免費參加的。像我很喜歡在晴朗的夜晚,到市立藝術中心前庭,聆聽爵士樂演奏,或點杯咖啡、或隨音樂蠕動,就連看小朋友隨音樂起舞,都足以讓人感到快樂,一夜好眠。






文/施美雪(文化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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