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日 星期六

另類側寫:關於-府城的伴手禮

前日,遇到文化局文事課余課長,他說計劃結合地方文化產業,研發推出府城有代表性、紀念性的伴手禮,好讓前來觀光旅遊的外地民眾可以順手帶回去,一方面可以推展文化,一方面也可以帶動地方相關產業商機,希望大家協助提供意見。

我很認同此一行銷理念,便問他如要開發或徵選,有沒有什麼先決條件。他說目前已邀集民間觀光產業團體進行研討,尚未有較具體的執行方案、構思的原則,大致上必須符合以下三項條件:

一、禮品本身必須具備普遍認知的府城文化特色,能引發民眾直接聯想。

二、以食品類、紀念品類為優先考量,如果能配套組合多元化行銷更為理想。

三、如食品類保存期限不能太短,以免帶回去,或收禮者沒有馬上食用而衍生走味變質的情形。必須容易攜帶,體積不宜太大。


我也很認同此一遊戲規則。原想就此擬篇甄選文章,協助其匯集各界寶貴意見,促成美事,可是開始構想動筆時,忽然覺得自己彷彿正騎驢找驢,他開出來的條件,「王城氣度」月刊都完全吻合,接近量身裁做,為了方便印證,不妨比照一下。

一、必須具備普遍認知的府城文化特色,這一點我想毋庸多作解釋,連品牌名稱都取自於發祥的歷史淵源,期待大家鼎力營造我們的城市文化,熱情的行銷出去,這樣的文化劑量應該夠重吧。

二、文化月刊不但可以歸類於紀念品,讓旅客帶回去閱讀收藏或贈與,也可以算是食品類,相信衛生署也會同意將之列為「精神食糧」,頂多要求在封面列印警告標語,比如:要直接啃食的話,建議請先以牛奶泡軟,酌加沾醬。再則,我們已儘量處理得吃起來沒有苦悶成分,容易品嘗到城市活力,和人文氣息。
既是紀念品,也是食品,裡面又有音樂、舞蹈、雕刻、科技等等超多元化,自然更不用再為配套組合的問題傷腦筋。

三、有效期限也沒有問題,只要好好保存,不撕下來摺飛機,點火烤肉,或泡澡時看的打瞌睡掉入浴缸,應該想放多久都可以。至於攜帶方面,不但可以順手帶回去,還有額外的好處,萬一吵架時,也被老婆順手捲起來敲打腦袋,總比選用其他紀念品如花瓶、木劍或紙鎮,安全很多。

據此,我想回頭找余課長善意推薦,不用再費心開發或甄選,不過也怕是一廂情願,老王賣瓜,所以還是幫他宣傳一下。

關於府城代表性的伴手禮,大家閑著時不妨腦力激盪,如果有好點子,請不吝提供給文化局文化事業課,共同協助我們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



文/陳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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