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號。不管戀人是要證明自己的愛情,還是竭盡全力要弄清對方是否愛他,反正他沒有任何可靠的符號的體系可以指望。」——羅蘭‧巴特。
二十世紀時,結構主義影響了西方思潮甚多。它是不具備價值判斷的研究方法,旨在追求不變的原則。奠基者李維史陀(Claude Levi-Strauss,1908—)認為社會上每一個元素都會因其位置不同與其他元素產生一個關係,藉由揭露事實的正反兩面,連結到週遭物,進而整合一個更大的體系。也就是說,社會上任一物件會因擁有其特殊意義而存在,我們自然而然將物件與意義連接。
如同我們的社會,生活方式與習慣不停的轉變,身處在充滿規則的社會裡,大部分的人早已習以為常了,我們也理所當然把感覺與認知做充分的連結。你如果看到7-11這兩個數字,你會想到它是便利商店;看到M這個英文字母,你可能會想到速食店;看到了赤崁樓、安平古堡,你會知道這裡是台南;同樣的,當你想要到咖啡店喝杯咖啡,或許你會搜尋路上你熟悉的招牌;意義就產生在看到、接收跟闡釋之間,社會早已擁有它的秩序,雖然你未必滿意,但這些秩序卻真實地關係著我們每一個人的生活。
結構的另一個面向不是無結構,而是反結構(或稱它解構)。解構主義反二元對立¹、反權威性的獨斷,它試著解讀脈絡中的意義。解構主義認為,解讀文本是開放性的,必須重新詮釋文本的價值與意義,在邏輯上沒有主從關係;換句話說,解構主義打破了一種傳統的思維,改變結構主義的思考方式。羅蘭‧巴特(Ro1and Barthes,1915—1980)便是解構主義的一位重要人物,他說過「作者已死」,即主張作品存在於作者以外的生命。作者已死指的不是作者真的死亡或不存在,而是在創造作品之後便與作品產生了分離,不同的欣賞者可以用自己的理解方式重新詮釋、解讀,賦予作品一個新的意義。
要了解一個創作者從他作品去了解是最直接的,創作者在創作的當下是用自己的生命在刻畫,作品是他生命的一部分,也可說他的生命是作品的一部份。就像貝多芬(Ludwig van Beethoven)的「命運交響曲」,我們經由樂曲去探究他當時創作的動機,進而賦予貝多芬或此樂章新的意義;也可從畢卡索(PICASSO)「亞維儂的姑娘」去思考為何畢卡索明明可以把實景寫實地描繪,卻畫出似乎由許多平面拼湊出來的立體姑娘。在藝術家的作品中,我們常會看到許多真實與不真實,我指的真實是我們直接看到、感受到的事實,不真實則是我們去解讀、詮釋後的事實,有時候真實與不真實之間沒有那麼絕對與獨斷,同一個物件其實可以有更多元的面向。
巴特試圖打破既有的二元對立關係,將整個概念擴充到文化學,重新進行解構或拆解,大部分人對他的認識是來自於符號學或解構主義的專家。他1977年的作品《戀人絮語》,被稱為他晚年的代表作。巴特生於法國,在巴黎大學修讀法國文學和古典文學,也曾在大學敎法文,後來進入了法國國家科學研究中心從事社會學及詞彙學的研究,1980年逝世於交通意外。有人是這樣說的:巴特是繼沙特之後在法國學界的另一位現代大師,他們兩位不論在文學或社會學上的影響都是深遠的。在我的想法裡,巴特將社會的意義解構並重新建構,閱讀他的作品也等於是對社會建構的既有秩序提出一種新的見解,他用一種新的眼光來看待這個世界的每一人、事、物,更善用他文字的能力,讓人由文字進入他建構出來的新世界,只是往往我們又會建構出另外一個屬於我們自己的世界。
《戀人絮語》一書提到的:情景。在戀愛體驗的範圍內,最苦楚的創傷來自一個人親眼目睹的,而不是他所知道的情景。「當他從衣帽間折回時,突然瞥見他們在親密交談,兩個人靠的很近。」這一情景如同一個字母一樣呈現在眼前,簡單明瞭;……我被擯絕在這個情景之外,就像在端詳一幅遠古時代的圖景,……我被排斥在外的那個世界,……。戀愛中的人似乎有一個模式(也可能是我們以為戀愛就是那樣),其中過多的情緒、過多的感受都源自於我們的看到,感覺決定選擇如何回應,愛情中的一個片段、一個場景看在巴特眼裡,當然有著他的解讀,你也可以有自己的解讀,他將一幕「令人誤會」的情景,用旁觀者的角度描述,感覺事不關己,但他卻是事件當事者,他讓動作停格在他看到的畫面,用他的文字去敘說這樣的情境,但他也說了「情景帶有權威性,不容分辨,不容置否,也不容對它進行安排或斧鑿」,換言之,畫面不會因為我們不同的詮釋而改變,但卻可能因為我們不同的解釋而有完全不同的意思甚至結果。如同佛家:見山是山,見山又不是山,完全存乎一心一樣。
另一段文字:爭吵——這一情景包括各種口角和鬧彆扭的場面。當兩人用一種套話爭吵起來,並且都佔上風時,這兩人肯定是已經結婚的人了:這種爭吵只不過是在行使一種權利,使用它們共同佔有的語言。……爭吵就是這樣沒完沒了。就像語言一樣:吵嘴本身就是語言,無窮無盡中的一段;「得寸進尺」,自有人類以來就一直沒有沉默過。「我在戀愛著?——是的,因為我在等待著。……戀人註定的角色便是:我是等待的一方。」巴特的句子總讓讀者頻頻點頭,針對戀情這件事,他好像把連續畫面切開成單一定格畫面,再以一個旁觀者的態度去記錄,只是他應該清楚他也是深陷其中的人,即便如此,他試著抽身的行動已經足以提供我一個好的榜樣。
《戀人絮語》的文字提供許多想像與反省的空間,書裡的元素也包含了「少年維特的煩惱」²式的心情,許多愛戀的概念以近似獨白與旁觀者角度的敘述呈現,沒有過多的故事情節或人物,但每個篇章的串聯卻合情合理,戀人之間的絲絲語絮被巴特斬為片段,反而拼湊出一個有頭有尾的故事。或許就是因為愛情畫面的片段看似完整但又殘缺,《戀人絮語》逐漸被許多人以「扮演」的方式呈現在眼前。
在戲劇界有鬼才之稱的林奕華導演與胡恩威2005年於台北新舞台重新詮釋羅蘭‧巴特的戀人絮語,由黃耀明、許茹芸、陳立華、陳浩峰、黃俊銘等人飾演,全劇貫穿在文本、音樂、詩之間。胡恩威說:「戀愛是卡拉OK,三分鐘是它的極限。」記得陳浩峰飾演的維特在舞臺上全裸的走動、唱歌,他用他的身體告訴大家他的情緒他的全部,我看到的不是尷尬,他投入的狀態反而反映了戀愛中的人,那麼投入、那麽沉浸其中,我卻感到淡淡的哀愁,彷彿看見愛到無法自拔的情人;身體的情緒就是一種我們熟悉的符號,真實的被呈現在我們眼前,劇中維特的身體顫抖,可以解讀為害怕、激動、崩潰或只是緊張,但那是根據個人的經驗轉化為認知所解讀,每個觀者都會有自己認為的意義。
此圖片是戀人絮語主角(黃耀明、許茹芸、陳立華),三人各自面對不同的方向,三人也非同時拍攝,看來似乎沒有交集,但我們確實看到他們被放在同一個畫面裡。就好比戀愛中的人其實不一定存在同一個空間,應該說他們之間存在著太多的差異,說穿了,這個世界上不也同時存在著很多空間?
圖片來源: http://www.novelhall.org.tw/saloon/plb_detail.asp?n=555
愛情中的戀人常常是盲目的,在愛戀的空間裡,幾乎沒有人可以真正掌握好,即便選擇抽離的人,也會有許多的掙扎與不安或不捨;觀眾不易分清這是林奕華導演或是巴特的看法,又或者是觀眾自己的解釋,戀人絮語被搬上劇場舞台,非常深刻地、真實確切地看到由文字的意像轉為實像,戲劇的微妙就在這,在劇場空間看到自己熟悉的經驗被「真實的演出來」,我們雖身為觀眾彷若置身事外,實則深陷其中,舞台上的一舉一動我們看的清清楚楚,只是我們能否像解構主義一樣重新拆解與組構?
劇中大量吟唱了許多我們熟知的國語流行歌,例如「如果雲知道」、「領悟」等等,這是許多人的愛情傳唱,真實的被放在歌曲裡面,自然形成一種記憶的存留,我們常有對某些歌曲心有戚戚焉般感動的經驗,比方幾年前心情低落時聽到的一首歌,如果再次聽到便會想起當時的情境,歌曲對你、我而言,早是一種心情的表現了,它在無形之中也成了一種符號,當再次碰觸到時,它是那樣的神秘,因為它勾起了更多變成回憶的情緒……,。看到台上人跟人之間(或說演員與演員之間)好像存在著疏離感,每個人的相遇是那麼的深刻。有一個畫面女主角像個娃娃一樣被抱著,兩人是平行坐著的,感覺上是超越朋友的關係,但又有點生疏,從女主角的臉上看不到任何幸福的表情,她只是被「擺」在一個男人身邊,這讓我想起了許多戀愛中的人,被沖淡了激情卻要繼續維持愛情,或許我們的生活已經習以為常許多事情,不過當你在不同的情境看到類似的畫面時,許多情緒便油然而生。
劇場中的戀人絮語用真實的畫面製造一個思考的空間,不同於書中單純用文字的敘述,讓我赫然發現,文字代表的意涵已不是那麼絕對了,它可以經由戲劇的表現在劇場裡得到另一種嶄新的生命與詮釋,相較於文字大部分來自於我們想像,但會因此創造出我們思考的畫面,透過不同的媒介不同的解釋,戀人絮語構成了一個更大的體系,巴特解讀了戀人、林奕華導演解讀了戀人、你我也解讀了戀人……,一個符號可以被多樣解讀,也難怪有時候同一件事情會有那麼多說法,只不過大部分的時候我們還是會被制約。
戲劇。戀人沒法寫出自己的愛情小說。也許只有一種古老的形式能夠記錄他誦讀,但無法敘述的事情。
參考書目:Ro1and Barthes,汪耀進,武佩榮譯(1994)。戀人絮語。台北:桂冠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文/黃星達(台南縣政府南區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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